中国扬子集团荣获第十二届滁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二届滁州市文明单位的通报》,中国扬子集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扬子集团履行国企责任,展现国企担当,把文明创建作为开展日常工作的“助推器”,落实人、财、物,围绕文明创建主题主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文化活动,增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在集团公司内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形成“全体行动、全体参与、全力以赴”的创建局面,以文明创建成效推动扬子二次振兴。
同时扬子集团丁洪光同志被评为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Time:2021-02-24 15:49:03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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