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电商运营管理合作团队 招募公告

扬子电商运营管理合作团队

招募公告

根据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扬子集团电商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扬子集团拟统一名下未授权许可的扬子商标(含商标专用权和独占使用权的商标)产品的电商业务,公开招募专业电商企业(或团队)合作运营合作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欢迎国内有实力电商企业(或团队)与扬子集团联系商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电商项目基本情况

1、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须与扬子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扬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扬子品牌管理公司)合资筹建扬子电商公司(下称:“合资公司”)。除与扬子集团已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产品外,对其余全部扬子商标” 项下适合电商业务的产品,由“合资公司”制订开发计划,逐步释放,统一运营管理。

2、“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由扬子品牌管理公司持股51%,意向电商企业持股49%,注册地为南谯-浦口毗邻区扬子产业园,依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合资公司”经营上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推荐总经理人选并组建运营团队,扬子品牌管理公司不参与运营。意向电商企业须与扬子品牌管理公司签订经营责任协议书,完成年度最低经营目标缴纳运营保证金(与经营目标利润挂钩

4、“合资公司”与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意向电商企业管理团队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利润提成方式)确定包括总经理在内的经营团队薪酬待遇。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另行按比例给予利润提成奖励。

5、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须承诺对扬子品牌管理公司的投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意向电商企业的股东对此连带担保。

二、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的资格条件

1、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资信状况良好

2、意向电商企业(或担任过电商企业的运营负责和管理人员)具有3年内运营品牌电商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运营合同、协议等资料);电商运营销售额须不低于1亿元/年(以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等为准);

3、意向电商企业拥有电商平台运营技术及专业人员团队,现社保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须承诺依法合规运营“合资公司”5年内实现在南谯-浦口毗邻区扬子产业园引进扬子品牌供应链企业15家以上,开票销售额10亿元以上。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17时。

四、报名文件组成: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运营各电商平台品牌的成功案例(附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连续3年的纳税申报表);

3、意向电商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

4、关于扬子品牌电商未来5年的初步运营方案

五、报名方式:将报名文件(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扬子集团官邮箱yzjtgs@yangzigroup.cn)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产品范围不包含扬子集团已授权扬子商标产品

3、未授权的扬子商标产品中,第6、11、19类扬子商标为反授权扬子集团独占使用,其商标持有人分别为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安徽扬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意向电商企业在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扬子商标现状,并认识到可能承担的相关风险

4、扬子集团在与报名的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商洽后,梳理确定待开发的扬子电商产品库,制订竞争性磋商方案,再由意向电商企业(或团队)正式提交投标方案,通过专家组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5、联系人:何晓芳,电话:18225752640。

特此公告

 

公告人: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


Time:2022-12-19 01:14:27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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