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科技园垃圾清运项目简易
招标公告
滁州工投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自行招标方式进行工投科技园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需求
1、招标内容:按照滁州工投科技产业园项目要求进行整个项目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不含装潢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240L垃圾桶由我公司自行准备。提供的服务频次:每日一次,每次将垃圾桶(箱)内垃圾全部清空,不得以量少或其他理由将应运走的垃圾滞留。
2、项目采集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与服务期限:总价不得高于36000元/年,服务期限为一年。
5、结算方式:每季度结束后需开具正规税务票据,我公司在收到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费用。
6、中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扣除可抵扣的进项税后的金额最低者中标)。
说明:(1)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以便获取现场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次投标报价报价人必须填报综合单价和总价。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综合单价包括:采购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制作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调试、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4、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为基准价,是履行合同的基准价格。按业主单位指定的范围内的地点服务(具体地点由投标人自行勘察,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不及时勘察现场,后果自负)。投标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5、报价人的总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23年6月16日 14时 30 分前把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滁州市中都大道与醉翁路交叉口城投大厦13楼资产运营部
联系人:杜先生18955010700 王先生 15556335448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一份(一个正本)密封后递交。
四、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中标单位。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的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工投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六、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中标。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