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拟授予“滁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关于第二批拟授予“滁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名单的公示


  按照《滁州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滁府法领办〔2015〕6号)(现更名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要求,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定标准,并结合2014年以来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对申报参评的市直部门、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了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授予“滁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的市地税局等3个市直部门、南谯区民政局等20个县(市、区)直部门、南谯区腰铺镇等7个乡镇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8月29日至9月4日。 
  社会各界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反映。
 
联系人:张凯 
电话:0550—3820156 
电子邮箱:czfzb@126.com
 
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滁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公示名单如下:
 
市直部门(3个):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人防办。
 
县(市、区)直部门(20个):南谯区民政局、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南谯区文广新局、琅琊区审计局、琅琊区民政局、天长市地税局、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天长市国税局、明光市公安局、明光市卫计委、来安县烟草专卖局、来安县审计局、来安县公安局、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全椒县烟草专卖局、全椒县公安局、定远县环保局、定远县农委、凤阳县地税局、凤阳县发改委。
 
乡镇政府(7个):南谯区腰铺镇、天长市秦栏镇、明光市泊岗乡、来安县汊河镇、全椒县古河镇、定远县连江镇、定远县桑涧镇。
 

Time:2016-08-30 11:50:26  编辑:dede5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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