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七处房产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七处房产公开挂网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主要信息
租赁标的物为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七处房产,其中六处位于明光市区,一处位于滁州市区,标的物明细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²) | 建筑物位置 | 起租价(元/年) | 租期(年) |
1 | 明光市明和园小区58-50双层商铺 | 149.49 | 明光市明和园小区外部路、双拥路东侧 | 10763.28 | 3 |
2 | 明光市振业新村南苑4-8号楼半地下储藏室21间 | 972.14 | 明光市振业新村南苑 | 9332.54 | 3 |
3 | 明光市振业新村南苑9间车库 | 162 | 明光市振业新村南苑 | 7776.00 | 3 |
4 | 明光市振北新村南苑A-07车库 | 23.99 | 明光市振业新村7号楼 | 1151.52 | 3 |
5 | 明光市百仓巷与池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下室 | 360 | 明光市百仓巷与池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12960.00 | 3 |
6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与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二至三层办公室 | 400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与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 28800.00 | 3 |
7 | 凤凰二村二期5#甲402室 | 105 | 滁州市凤凰二村 | 8820.00 | 3 |
2.本次七处房产分为七个标段分别招租,竞租人可竞租其中任一标段,也可同时竞租多个标段。各标段起租价格详见上表,低于起租价的报价无效,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0时00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人联系。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与醉翁路交叉口西南角城投大厦13楼1310室;
4.竞租保证金:本次设定竞租保证金2000元;竞租人无论竞租一个标段还是竞租多个标段,均应在2024年2月7日9时30分前向招租人如下账户缴纳2000元的竞租保证金,转账时备注:“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六处房产竞租保证金”(项目名可简写)。竞租人应从其名下账户转出竞租保证金,从他人或第三方账户转入的竞租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在截止时间前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租。
账户名: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14010182600033851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竞租人如被确定为中标方,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的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后不足最终竞得价计算的1个月租金的需补足);若竞租人未中标的,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退返;如果中标方违约,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租赁期限:各标段租赁物租期定为3年。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5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不低于最终竞得价计算的1个月的租金收取,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退租时待租赁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租赁标的物租赁用途为合法经营使用,中标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于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二、招租方式
1.竞租人需在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竞租文件到达竞租地点并将竞租文件密封完好提交给招标人,待竞租开始后现场打开。竞租文件组成如下:
(1)竞租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机构)或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自然人);
(2)回执及报价单(附件一);
(3)承诺书(附件二);
(4)法人机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附件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竞租人超过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到达竞租地点、超过竞租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竞租文件或提交的竞租文件未按规定完整密封提交的失去竞租资格;(2)竞租文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为法人机构)或签字(竞租人为自然人)。
2.竞租人除密封携带上文报价文件外,现场参与人员还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现场核验:
(1)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自然人现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竞租采用首轮书面报价,竞租人须完整填写报价单上信息,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无效,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则采用现场竞价,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竞租人为唯一参与人时,以竞租人报价为中标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4.中标候选人需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中标候选人确认为竞租中标人。竞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租人中标通知书的1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拒不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竞租保证金,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原竞租中标人不得参加招租。
5.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竞租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三、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四、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租赁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承租人应依法合格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
2.租金:租赁标的物先付款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以招租人模版为准)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房屋租赁租金”。以后每年租金按年缴纳。
3.租赁期间,承租人有责任保护好标的物,不得随意改造标的物,如标的物出现漏雨、漏水等情况,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租人无关。
4.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网络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缴纳。如水电需单独开户,由承租人自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开户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招租人给予配合。租赁物范围内物业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具体情况由承租人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备注:如因承租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特别提醒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租人应认真审阅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2.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后的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0-3018129;18155077563;
监督电话:0550-3017855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2月7日10时00分前携带要求文件及有效证件到滁州市醉翁路与中都大道交口城投大厦13楼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10会议室参与竞租。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七处房产公开招租项目招标文件.docx